聽Podcast主持人問一位藝療師:
藝療中,是否也啟發了一些案主的[[創造力]],喜歡畫畫?
他答:比較少有這樣的狀况。
我挺驚訝。
我絕對會答是。
在「藝術作為治療(Art as therapy)」的藝療取向中,
創造力是重要的心理健康指標。
在實務經驗中。
不論是深受心理症狀国擾的藝療臨床患者,
或是一般個案的情緒、生活適應問題,
不論成人或是兒童,
藝療師在歷程中,
引導案主探索、發現、並發揮自身的潛力,是重要的療育目標。
當案主因此而賦權empower,
他們往往能更有彈性、更少固著,
更能放鬆,更勇於解決問題,
這些都是創造力的展現。
在藝療中的新經驗,
啟發了案主的潛力,讓他們能更有創造力去調適現實的困難。
這正是藝療的獨特之處。
「人的創造性當然可以創造物質事物、藝術作品、思想體系,而最重要的創造對象則是人自已。」佛洛姆(Erich Fromm)
(看似)同樣的問題,
沒有一樣的看法,
更沒有統一的解法,
這或許正顯示了藝療的取向多樣,就像諮商、心理治療一樣,
甚至因為加上了藝術創作,
讓藝療這座大山更深奧複雜。
而這也是藝療師培訓的艱難之處。
藝療師需要具備創造性人格,能思考、能互動,而沒有標準的SOP來進行。
圖: 藝療師進階訓練團體受訓學員學習藝術表現技法。藝療師需要能創作,培養創造性人格。
#創造力
#藝療師訓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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